编辑: liubingb | 2016-10-21 |
100 万元. 12.鼓励企业开展资本运作.支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借 壳上市、吸收合并、兼并重组等方式对接资本市场,提升企业竞 争力和综合实力. 支持企业赴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和场外 交易市场挂牌融资,鼓励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等途径实施再融资. 对企业实施上述资本运作的按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 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泸市府办发〔2017〕96 号)奖励. 13.加大产业基金扶持力度.做实做大现有产业基金并加快 投放,市、县(区)多渠道筹集资金新设立 3―5 支产业发展基 金,吸引社会资本形成
50 亿元以上基金规模,并引导向 三大 千亿产业 等重点产业投资.积极引进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 战略新兴产业、创新创业等各类基金入泸投资,鼓励各类股权投 资机构投资我市企业,对产业投资
1000 万元以上且存续期
3 年―7―以上的市外股权投资机构,按实际投资到位金额的 1%给予一次 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四)强化企业培育壮大. 14.鼓励企业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参加知名会展,由市政府 或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市政府(直辖市、副省级城 市和省会城市)主办的展会,对企业参展产生的展位费和交通费 用(2 人) ,按照国外展会 70%、国内展会 80%的标准予以补助.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年度订单销售收入总额首次超过
5 亿元、
10 亿元、20 亿元、50 亿元及以上,且入库税金同比增长 5%以 上的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50 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 15.鼓励企业上档升级.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 业,给予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评比年度 纳税十强工业企 业 , 给予获奖企业每户
10 万元奖励. 每年评比 五佳信息企业 , 给予获奖企业每户
5 万元奖励.对新列入省级认定的 小巨人 成长型 专精特新 培育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 励.
(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6.降低电气等生产要素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天然气大用 户转供改直供,降低企业用气价格.对新增日用气
3 万立方米以 上天然气工业用户,确保享受直供气政策;
对年用气
100 万立方 米以上,用于燃料的转供气工业用户,天然气同比增量超过
10 ―
8 ― 万立方米的,对增量部分按 0.2 元/立方米进行补助,单个企业补 助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继续清理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对具备 电力承装资质的企业所承建的电力建设项目, 供电企业均应无歧 视接入电网并及时送电.鼓励和支持产业园区、 1+4 新兴产业 企业、民营企业通过联合、打捆等方式参与直购电交易,进一步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对未享受直购电和消纳富余电量政策且年用 电量达到
300 万千瓦时以上,用电量同比增量超过
40 万千瓦时 的企业,对增量部分按 0.05 元/千瓦时进行补助,单个企业补助 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 17.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对纳入全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 业,按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的节能量,给予企业
50 元/吨标准 煤的资金奖励,单户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鼓励化工企 业搬迁入园,对列入省、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 改造任务的化工企业并完成搬迁入园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