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6-10-23 |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于
2015 年3月26 日披露了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2015 年4月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2、 公司于
2015 年4月10 日披露了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
2015 年5月11 日披露了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
2015 年6月11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
2015 年7月13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2015 年8月27 日,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 ;
2015 年9月14 日披露 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
3、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及时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进展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三)已签订的协议书
2015 年6月25 日公司与热电集团签署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 向协议》(以下简称 意向协议 ),意向协议的生效条件包括:本 次重组取得大连市国资委批准;
本次重组经热电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重组取 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 公司及交易各方积极推进相关事 项,先后就标的资产范围界定、重组方式、交易对价水平等进行了反 复沟通和磋商.随着重组交易进程的推进,公司就中介机构对拟收购 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结果进行了详细分析与讨论, 认为标的资产的部 分环保设施处于新建或整改阶段, 虽经努力但短期内尚无法完成整改 并经环保部门验收或确认,在整改完善前,标的资产的环保状况存在 潜在风险;
另一方面,本次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募集配套资 金,其初衷: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二是筹资投向供热新技术和新项 目,但在公司重组停牌期间,证券市场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 近十 家潜在战略投资者均因交易价格原因退出,致使公司引进战投、通过 募集配套资金转型升级的愿望暂时受阻. 鉴于标的资产的环保事项存在不确定因素, 结合目前证券市场整 体情况、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需要等各方面因素,交易双方认为继续推 进本次重组将面临诸多不可控因素, 有必要对资本运作方案和节奏做 出相应调整.考虑到如果继续长期停牌,将对广大中小股东的切身利 益造成伤害,也将违背上市公司的诚信原则,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承诺在披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 会召开情况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宜.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 公司将在
2015 年10 月14 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表示遗憾, 同时对给投资者 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