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6-10-23 |
2007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
200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 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 采购原材料 蒸汽 广州恒运热 电有限公司 在1899 万元 ―2541.5 万元 之间 33%
1907 万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各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运热力公司)和本公司参股公司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运热电公司) .
(一)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1、恒运热力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供应蒸汽,主要负责开展广州开发 区西区的集中供热业务,注册资本
546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松加,住 所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港大道恒运大厦.本公司持有其 98%股权,恒 运热电公司持有其 2%股权.
2、恒运热电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为中外合作企 业.该公司拥有一台
5 万千瓦燃煤机组,注册资本 7,160 万元,法定代表 人黄中发,住所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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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恒运热电公司 5%股权,公司董事黄中发先生、叶永泰先生、 肖晨生先生、郭纪琼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吴必科先生兼任恒运热电公司董 事.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恒运热力公 司向恒运热电公司采购蒸汽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按政府部门定价要求履约,此项关联交易不会形成坏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采购蒸汽价格按广州市、广州开发区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执行,交 易公平,定价合理,无损害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恒运热电公司拥有的一台
5 万千瓦机组是热电并供机组,同时生产电 力和蒸汽,但没有供热管网经营权.而恒运热力公司负责广州开发区西区 的集中供热业务,具有专营的供热管网经营权.因此,恒运热力公司采购恒 运热电公司蒸汽,才能使恒运热电公司的蒸汽得以对外销售,形成供热收 入.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目的在于保证公司供热业务 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 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不会因此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07 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事 项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
3 交易构成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 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审议过程中,黄中发先生、叶永泰先生、肖晨生先 生、郭纪琼先生已按照规定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与会非关联董事经审议 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