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6-10-2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7,718,069.86 -16,016,364.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449,790.59 73,466,155.49 现金流量表8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9 年1-9 月、2008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成立于
1997 年7月, 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注册号为
41000010001221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 本公司住所:郑州市迎宾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向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本公司财务报表于
2009 年10 月16 日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及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四、 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1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及会计计量属性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当 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可采用重 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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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 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 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均计入当期损 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 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6、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几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⑤其他金 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即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