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10-29 |
2 声明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 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发行保荐书
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 本保荐机构 、 保荐机构 或 本机构 ) .
二、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保荐机构指定张嘉伟和戴文俊担任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保荐代表人. 张嘉伟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主要从 事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
2007 年至
2010 年在光大证券投资 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2010 年12 月至今在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 行业务,主要参与的项目有:江苏长青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江苏亚 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担任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协办人,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目保荐代表人. 戴文俊女士: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主要从 事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
2004 年加入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 期间主要参与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该公司 公开增发新股, 主持了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项 目, 担任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新股项目协办人, 南通锻压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 江苏华昌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还曾主持及参与了上海航空、 青海明胶、西安民生、氯碱化工、江苏舜天、远东股份、山推股份、冠农股份、 香梨股份、赛马实业、国际实业、ST 三星等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上述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为: 发行保荐书
4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401 室 邮政编码:200001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的项目组其他成员:陈超、俞诗盈、宋晶、贾经纬、顾萧.
四、发行人情况 中文名称: 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 公司 或 五洋科技 ) 英文名称: Xuzhou Wuyang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侯友夫 成立日期:
2001 年6月22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11 年11 月14 日 注册地址: 徐州市铜山新区银山路东、珠江路北 邮政编码:
221116
电话: 0516-83501768 传真: 0516-83502339 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