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6-10-29

10 由建筑工程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有权向 建筑工程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市外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我市使用,由工程所在 地建筑工程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办理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 记手续,并建立临时档案. 第三十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达到以下使用年限的, 由省级及 以上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一)630kN.m 以下(不含 630kN.m) 、出厂年限超过

10 年 (不含

10 年)的塔式起重机;

(二)630―1250kN.m(不含 1250kN.m) 、出厂年限超过

15 年(不含

15 年)的塔式起重机;

(三)1250kN.m 以上、出厂年限超过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