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6-11-07 |
3908 联席保荐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财务顾问C4C本公司已向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 (i) 根蚍⑹劢⑿谢虺鍪鄣 H 股 (包括可能因 超额配售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或出售的任何额外 H 股) ;
及(ii) 将由本公司现时的外 资股东持有的非上市外资股转换的 H 股上市及买卖.预期 H 股将於二零一五年十一 月九日 (星期一) 上午九时正开始在主板买卖. 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提呈的 61,140,800 股H股(包括 6,113,600 股香港预留股 份) (可予调整) (占发售股份总数的 10%) 及国际发售提呈的合共 550,265,600 股H股(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售权行使与否而定) (占发售股份总数的 90%) .香港公开 发售与国际发售之间的发售股份分配可按招股章程 「全球发售的架构」 一节所载而调 整. 本公司预期向国际承销商授出超额配售权,可由承销商代表 (代表国际承销商) 自上 市日期起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
30 日内行使,要求本公司按发售价配 发及售股股东按发售价出售最多合共 91,709,200 股H股,占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不 超过 15%,以 (其中包括) 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如有) .倘超额配售权获行使, 本公司将於本公司网站 (www.cicc.com) 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作出 公告. 待H股获准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且符合香港结算的股份收纳规定后,H 股将 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自H股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日期或香港结算可能 厘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於中央结算系统内记存、结算及交收.香港联交所参与者之 间的交易须在任何交易日后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内交收.中央结算系统内 的所有活动均须依皇鄙У闹醒虢崴阆低骋话愎嬖蚣爸醒虢崴阆低吃俗鞒绦蚬 则进行.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使 H 股获准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除另有公布外,发售价将不会高於每股发售股份 10.28 港元,且目前预期将不会低 於每股发售股份 9.12 港元.香港发售股份申请人须於申请时就每股发售股份支付最 高发售价 10.28 港元,另加 1.0% 经纪佣金、0.0027% 香港证监会交易徵费及 0.005% 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倘每股发售股份的最终发售价低於 10.28 港元,多缴款项可予 退还. C
5 C 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将仅按照招股章程、申请表格及白表 eIPO 指定网站 (www. eipo.com.hk) 所载条款及条件予以考虑.申请人如欲以本身名义登记获分配的香港 发售股份,应(i) 填妥及签署白色申请表格;
或(ii) 透过白表 eIPO 服务供应商指定网 站(www.eipo.com.hk) 以白表 eIPO 服务递交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欲以香港结算代理 人的名义登记获分配的香港发售股份,并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入彼等的 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彼等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於中央 结算系统设立的股份户口,应(i) 填妥及签署黄色申请表格,或(ii) 透过中央结算系 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合资格香港雇员如欲获配发香港预留股份应填妥 及签署粉红色申请表格. 招股章程及白色申请表格可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至二零 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的一般办公时间内在下列地址索取: 1. 以下香港承销商的下列地址: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港景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