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6-11-12 |
2018 年度末期股息将派发予
2019 年6月27 日收市后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 的所有股东, 具体安排请参见公司届时另行发布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卞昊、孟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 股东授权代表) 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3、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 本公司 H 股证券登记处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被委任为会议的点票监察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6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