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6-11-13 |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1 年9月30 日2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一、关于发行境内公司债券的议案说明
二、关于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说明
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关于发行境内公司债券的议案说明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王新华 二Ο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2011 年8月26 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中国石化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在境 内发行总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现将发行方案及 相关事宜说明如下,并将决议案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摘要
(一) 发行规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
(二) 向公司 A 股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 司A股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市场 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三)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3-10 年,可以为 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
4 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 确定.
(四) 利率水平: 债券的发行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 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90%,具体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具体市场情况确定.
(五) 担保事项: 具体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确定.
(六)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还到期债务.
(七)债券上市: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公 司债券申请在合格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八)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司债券的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附件 1. 上述发行 安排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核准, 发行安排将根据审批情况 以及中国债券市场状况而定.
二、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现提请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一)上述发行境内公司债券方案.
(二)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处理发行境内 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关于授权的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2. 以上说明,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
5 附件 1: 境内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发行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地: 中国大陆境内 发行数量: 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 向公司 A 股股 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 A 股股东配售, 具 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 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3-10 年,可以为单一 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 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 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 情况确定 利率水平: 债券的发行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90%, 具体利率水平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在发行前根据具体市场情况确定 担保事项: 初步考虑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 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