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6-11-21 |
2013 年度出租物业和财产保险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此项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本公告涉及的
2012 年度关联交易数据尚未经审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 年,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国电" )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 )在汉的一些单位,预计
2013 年出租物业收取的租金约
1000 万元,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约
500 万元,上述合计
1500 万元. 为完善公司所属子公司财产保险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长江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 )投保财产保险,预计全年向其支付保险费 1,500 万元. 本次出租物业关联交易相对方中国国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37.39%的股份) ,财 产保险关联交易的相对方为中国国电相对控股的长江财险(中国国电持有其 20%的股份)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于
2013 年3月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3 年公司出租物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
2013 年财产保险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与会议的
4 名关联董事张玉新、沈冶、王眉林、赵虎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 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国电 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8 号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8 号 法定代表人:朱永M 注册资本:120 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003776 主营业务: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
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
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等.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 2.长江财险 名称: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
113 号 主要办公地: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
113 号 法定代表人:李亚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 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000050388 主营业务:财产保险.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国国电 20%;
武钢集团公司 18.67%;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 司16.67%;
湖北能源集团公司 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