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6-11-21 |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4%;
湖北联发投集团公司 14%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
2013 年预计收取中国国电所属单位的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1,500 万元和支付给长江财险的财产保险费用 1,500 万元,共计 3,0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国电向中国国电所属单位出租物业和收取物业管理费,其收费水平按 物业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长江财险投保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是根据保监会相关文件规定, 以湖北市 场水平为参考,双方协商确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国电所属企业出租物业,有利于增加其业务收入. 公司所属子公司与长江保险发生的财产保险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直属企业财产保险管 理、分摊财产风险、降低经营成本.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3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国电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20 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梅亚东、许家林、乐瑞对公司
2013 年度出租物业和财产保险的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新国电出租上述物业,有利于其增加营业收入, 公司预计的
2013 年度出租物业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新国电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 是必要 的、有利的.公司预计的
2013 年度财产保险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所发生的,有利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完善财产保险管理体系,增强财产安全系数.上述与生产 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其它 本公司将就本次交易协议签署及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