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6-11-23 |
澄清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断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 规则》第13.10B条做出本公告. 2015年6月9日,本公司注意到有媒体报道称,神华、中煤的合工作已经动.本公 司对该传闻内容进行了核查. 经询问本公司控股股东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截至目前,神华集 团和本公司均未得到来自任何政府部门有关上述传闻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
神华集团 和本公司董事会未研究过此类意向,也未向任何部门和企业表示过此类意向.本公司 目前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 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媒体 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承董事会命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黄清 董事会秘书 北京,2015年6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张玉卓博士、凌文博士、韩建国先生及王晓 林先生,非执行董事陈洪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范徐丽泰女士、贡华章先生及郭培 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