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6-11-25 |
3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91) 执行董事: 办公地址: 吴静先生 中国 北京市西城区 非执行董事: 广宁伯街9号 陈进行先生 (董事长) 邮编:100033 胡绳木先生 梁永磐先生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曹欣先生 c/o Eversheds 蔡树文先生 21/F, Gloucester Tower 刘海峡先生 The Landmark 关天罡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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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Road Central 杨文春先生 Hong Kong 独立非执行董事: 姜国华先生 冯根福先生 罗仲伟先生 刘核上壬 姜付秀先生 敬启者: 主要交易 及 持续关连交易 背景 於2015年9月11日,本公司与上海大唐租赁公司签署了 「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 议」 ,根眯,於该协议生效之日起,上海大唐租赁公司每12个月向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提供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支持.协议期限为自协 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
4 本通函之目的为:: (1) 向 阁下提供更多有关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之详情;
(2) 载列独立董事委员会就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之建议;
及(3) 载列华富嘉洛就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 意见函件. 主要条款: 1. 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经营原则,上海大唐租赁公司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火电、水电、风电、循环经济等领域投资建设的公司重点项目提供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每12个月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租赁、保理业务支持. 2. 上海大唐租赁公司利用自身的金融专业优势,为本公司提供投融资顾问、财务顾 问、融资租赁谘询、应收账款保理产品设计和交易安排等经济谘询服务. 3. 在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规划围内,上海大唐租赁公司协助本公司选择适当的承 租人和项目,设计并提供量身定做的租赁、保理业务方案. 4. 上海大唐租赁公司根蚁喙卣叻ü婀娑ā⑹谐∽式鸸┣笞纯龊筒煌饬蕖 保理产品结构特点,给予本公司最优惠的租赁费率,综合租赁费率将等於或优於 国内其他提供相关服务的金融租赁公司. 5. 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盖章,及获得双方内部批准,包括於股东大会上获得独立股东 的批准后生效.
5 定价政策及控制措施: 1. 经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及融资计划,确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每12个月本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租赁、保理业务. 2. 与上海大唐租赁公司进行业务合作前,公司将向独立於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国内 主要租赁公司获取相关交易及利率等条款,并根泄嗣褚蟹⒉嫉亩ㄆ诖 基准利率进行比较,使得公司获得最优惠交易条款,以确保相关交易的综合租赁 费率等於或优於国内其他提供服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并力争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化. 年度上限: 2015年9月11日- 2016年1月1日- 2017年1月1日- 2018年1月1日- 交易时限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9月10日 交易本金额 人民币30亿元 人民币100亿元 人民币100亿元 人民币70亿元 上述年度上限之厘定乃参考本公司之财务计划,该财务计划乃主要经考虑未来36 个月内预期之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