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6-11-29 |
3、信贷服务:截止
2015 年6月底,福能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余 额为 3.10 亿元,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 4.49 亿元.
4、 其他金融服务: 截止
2015 年6月底, 福能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2.1 亿元委托贷款金融服务.
二、 《金融服务补充协议》内容 经与福能财务公司协商,公司拟与福能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修订 《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将《金融服务协议》引言中的 乙方拟与甲方进行合作并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 服务 变更为 乙方拟与甲方(含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权属控股子公司,下同)进 行合作并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
2、将《金融服务协议》第二条
3、 (1)中的 给予甲方人民币
50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 变更为 给予甲方人民币
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给予福建福能股份有 限公司授信额度
15 亿元,给予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
8 亿元,给予福 建省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10 亿元,给予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 授信额度
8 亿元,给予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
2 亿元,给予福能龙安热电有限 公司授信额度
7 亿元) .
3、将《金融服务协议》第二条
4、 (1)中的 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委托贷款等 其他金融服务 变更为 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委托贷款额度
30 亿元(其中:给予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
10 亿元,给予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贷款额度
10 亿元,给予福建省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
5 亿元,给予福 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额度
4 亿元, 给予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 款额度
1 亿元)等其他金融服务 .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福能财务公司和公司同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概况:福能财务公司是
2011 年8月1日经中国银监会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开 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239 号物资大厦三楼;
注册资本:10 亿元;
法定代表人:卢范经;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 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有价证券投资(股 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 ;
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谢谢! 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29 日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 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甲方: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本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109 号东煌大厦
13 楼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