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6-12-02 |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电集团与辽宁电力等相关方已于
2007 年5月30 日签署了《国电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1.1 转让方:辽宁电力 1.2 受让方:国电集团
(二)股份转让 2.1 目标股份 2.1.1 本次转让的目标股份为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617,419,735 股股份. 2.1.2 目标公司已于
2006 年8月31 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根据《股改说明 书》的规定,转让方就目标股份锁定情况所做安排和承诺如下:自获得上市流通 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 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2 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目标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13 2.3 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目标股份.
(三)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 3.1 股份转让价款 3.1.1 经协商确定,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为叁拾亿柒仟零陆拾捌万肆仟壹 佰贰拾陆元(3,070,684,126 元). 3.1.2 截至生效日目标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以及自生效日至交割日目标公 司经营产生的可分配利润对应于目标股份的部分由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