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6-12-03
阁下如对本通函的内容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 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的中国动向 (集团) 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出售,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 附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方,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 以便转交买方.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Dongxiang (Group) Co., Ltd. 中国动向( 集团)有 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18) 重选董事 一般授权发行股份 一般授权购回股份 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中国动向 (集团) 有限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 (星期三) 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 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35楼雷格斯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不论阁下能否出席大会,务请将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的指示填妥并尽快 交回,惟无论如何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最少48小时前交回. 阁下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及在会上投票.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页次 释义

1 主席函件

2 附录一 ― 拟重选连任的董事资料

5 附录二 ― 说明文件

9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2 目录CiC在本通函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二零一六年年报」 指 连同本通函寄发予股东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财政年度年报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 (星期三) 上午十时正假座 香港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35楼雷格斯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 「组织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 「董事会」 指 本公司的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国动向 (集团) 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其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的董事 「港元」 指 港元,香港的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以确定本通函中 所载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的法定货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 「股东」 指 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 「收购守则」 指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 指 百分比 释义C1CChina Dongxiang (Group) Co., Ltd. 中国动向( 集团)有 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18) 执行董事: 陈义红先生 陈晨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国钢博士 高煜先生 项兵博士 注册地址: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金钟道89号 力宝中心2座13楼9室 敬启者: 重选董事 一般授权发行股份 一般授权购回股份 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绪言 本通函旨在向股东提供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处理的事项的有关资料,包括(i)重选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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