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6-12-03 |
2018 年1月30 日,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国 际"或"本公司") 发布了 《关于正在筹划协议转让持有的江山股份股权并公开 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02) ,公开披露了本次股份转让事宜. 拟协议转让持有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 29.19%的股份并公开征集受让方.
2018 年8月20 日, 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回复, 同意本公司通过公开征 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江山股份 86,684,127 股(占江山股份总股本的 29.19%) . 具体内容详见江山股份
8 月22 日发布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及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18)
2018 年9月6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受让方并协议转让江山股 份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35) ,2018 年8月22 日至
2018 年9月4日公开征集期间, 本公司收到
1 个意向受让方以有效形式提交的受让申请材 料及保证金. 近日,本公司委托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外部专家对意向受让方 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 确定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福华")为本公司本次公开征集的最终受让方.2018 年9月29 日,本公司与最终受让方四川福华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相 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最终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共裕村
4、注册资金:20,000 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华
6、经营范围:作物保护科技项目投资;
生物基因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商 务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二)基本内容
1、标的股份: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6,684,127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29.19%.
2、 协议对价: 根据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及公开征集文件, 标 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20.80 元/股.结合最终受让方的报价, 双方最 终确认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80 元/股, 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1,803,029,841.60 元.
3、支付方式: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4、支付时间: (1)受让方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 向转让方指定 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的 30%.为免疑义, 受让方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支 付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 受让方应在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审核后的五(5) 个工作日内, 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的剩余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