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6-12-04 |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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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xi.com.cn 声明
一、本次评级为发行人委托评级.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中诚信国际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 关系外,中诚信国际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其他影响本次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 关系;
本次评级项目组成员及信用评审委员会人员与评级对象之间亦不存在任何其他影响本 次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本次评级依据评级对象提供或已经正式对外公布的信息,相关信息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准确性由评级对象负责.中诚信国际按照相关性、及时性、可靠性的原则对评 级信息进行审慎分析,但对于评级对象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不作任 何保证.
三、本次评级中,中诚信国际及项目人员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按 照中诚信国际的评级流程及评级标准,充分履行了勤勉尽责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本 次评级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国际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方法,遵循内部 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受评级对象和其他第三方组织或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五、本信用评级报告对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任何表述和判断仅作为相关决策参考之用, 并不意味着中诚信国际实质性建议任何使用人据此报告采取投资、借贷等交易行为,也不能 作为使用人购买、出售或持有相关金融产品的依据.
六、中诚信国际不对任何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使用本报告所表述的 中诚信国际的分析结果而出现的任何损失负责,亦不对发行人使用本报告或将本报告提供给 第三方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七、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 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按照《跟踪评级安排》 ,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跟踪评级, 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及时对外公布.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4 www.ccxi.com.cn 发行主体概况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资委 ) 国资改革 [2007]1495 号文 批准,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 下简称 中建总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 180.00 亿元, 其中中建总公司以其绝大部分核心业务相关的净 资产出资, 持股比例 94%, 其他三家公司均以现金出 资,分别持股 2%. 中建股份的业务主要涉及房屋建筑工程、 基础设 施建设与投资、 房地产开发与投资、 设计勘察等领域.
2009 年7月22 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09]627 号 文件核准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0 亿股,并于
2009 年7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668) , 募集资金净额为 492.20 亿元.2017 年12 月,中建总 公司由全面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改制后 更名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建集团 ) . 截至
2018 年3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 亿元, 中建集团持股比例为 56.26%,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17年底,公司总资产为15,509.83亿元,所 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下同)3,417.29亿元, 资产负债率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