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6-12-06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UANGZHOU AUTOMOBILE GROUP CO., LTD.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38) 公告有关汽车产品及汽车零部件的运输及物流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 於2016 年1月22 日,集团公司与关连公司就由合营夥伴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该等物流服务订立了 该等协议,详情简述如下: (i) 广丰物流 (作为服务提供方) 及广汽商贸 (作为服务接受方) 订立了框架协议;

(ii) 广丰物流 (作为服务提供方) 及广州长昕 (作为服务接受方) 订立了新协议;

(iii) 广丰物流 (作为服务提供方) 及湖南广汽顺捷 (作为服务接受方) 订立了框架协议;

(iv) 同方环球 (作为服务提供方) 及广汽丰田及广汽丰田销售 (作为服务接受方) 订立了框架协议;

(v) 广本物流 (作为服务提供方) 及广汽再生资源 (作为服务接受方) 订立了框架协议;

及(vi) 广本物流 (作为服务提供方) 及广汽本田 (作为服务接受方) 订立了框架协议. 该等协议期限均为由

2016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2 於本公告日期,关连公司均为丰田及本田之附属公司或联系人,而丰田及本田分别持有本集团 之主要共同控制实体广汽丰田及广汽本田 50% 股权,因此关连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 《上市规则》 第14A 章,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而联交 所亦已批准更新本公司上市时就合营夥伴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该等物流服务所获之若干豁免,无 需遵守 《上市规则》 第14A.53条的订立年度上限及第14A.71(4)条的申报规定,惟本公司须披露该 等交易的年度总代价. 背景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10 年6月18 日之上市文件,当中披露 (其中包括) 由合营夥伴集团向本集团 提供该等物流服务的交易详情;

及本公司日期为2012年12月24日之公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本 集团与合营夥伴集团就该等物流服务订立了各书面协议.由於有关交易的书面协议将於

2015 年12 月31 日届满,而本集团亦拟与合营夥伴集团继续进行有关该等物流服务的交易,因此,於2016 年1月22 日,各集团公司与关连公司订立了框架协议以及新协议,详情简述如下. 该等交易详情 (1) 框架协议 以下集团公司与以下关连公司分别就由以下关连公司向以下集团公司提供该等物流服务订立 框架协议,主要条款简述如下: 订约方 (i) 广丰物流 (作为服务提供方) 及广汽商贸 (作为服务接受方) ;

(ii) 广丰物流 (作为服务提供方) 及湖南广汽顺捷 (作为服务接受方) ;

(iii) 同方环球 (作为服务提供方) 及广汽丰田及广汽丰田销售 (作为服务接受方) ;

(iv) 广本物流 (作为服务提供方) 及广汽再生资源 (作为服务接受方) ;

及(v) 广本物流 (作为服务提供方) 及广汽本田 (作为服务接受方) .

3 日期

2016 年1月22 日 有效期

2016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有效期届满后,须经相关框架协议方同意方可续期. 性质 由各服务提供方分别向各服务接受方提供该等物流服务. 定价原则 各服务提供方与各服务接受方同意按框架协议的条款、条件及原则分别就由各服务提供方为 各服务接受方於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提供该等物流服务签署个别协议. 各服务提供方就该等物流服务向各服务接受方收取之报酬是参照 (i) 当时物流市场由独立第三 方提供相同或同类服务价格及 (ii) 各服务接受方使用该等物流服务量,以合同价格支付.各框 架协议方须不时就该等物流服务比较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同类服务价格以确定给予各服务 提供方之物流业务的报酬为当时物流市场价格. 为确保以最优惠的价格获得产品或服务,在甄选该等物流服务的服务提供方之前,本集团将 参考同等服务的市场价以确保厘定合理及具竞争力的价格,以确保本集团向合营夥伴集团支 付的价格不高於向独立第三方支付者.此外,本集团於厘定有关价格时亦会考虑本集团能够 达到的利润率,以确保价格设定於适当水平,从而令本集团能够录得行业标准围内或更高 的利润率. 综上所述,由本集团与合营夥伴集团订立的框架协议,将按公平合理的一般商业条款,以及 对本集团而言不逊於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该等物流服务之条款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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