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6-12-10 |
Z04-01-2015 版次:2 合格供应商 要求
2015 年10 月14 日发布
2015 年10 月14 日实施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专家委员会 发布
1 目录前言.2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4 要求.4 4.1 基本条件.4 4.2 产品质量.4 4.3 技术能力.6 4.4 质保能力.8 4.5 商务能力.10 参考文献.11
2 前言本文件代替 GP/CNNC.Z04-01-2013《中国核工业集团公 司合格供应商要求》 (试行)第1版.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 基本条件、产品质量、技术能力、质保能力和商务能力,是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与
1 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参照 GB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 和编写》要求的格式编写;
2)对1版文件中部分条款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细化,明 确了其要求;
3)参考了 EJ/T9001-2014《核工业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内容,补充了质保能力的要求. 本文件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专家委员 会提出并归口.
3 合格供应商 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合格供应商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和产品质量、技术能力、质保 能力、商务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对供应商的评价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本文件采用 GB/T19000 中的部分术语和定义. 3.2 下列术语也适用于本文件. 3.2.1 合格供应商 经评价,基本条件、产品质量、技术能力、质保能力和 商务能力符合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 要求》的供应商. 3.2.2 评价 由集团公司评价工作机构证实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能力符 合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评价制度相关要求的评定活动. 注1:合格供应商评价活动包括成员单位推荐潜在供应商、供应 商申请的受理、评价机构评审、审定、批准、证书颁发、名录发布及
4 合格供应商动态管理等. 注2:评价工作机构包括管委会、专委会和评价机构. 3.2.3 产品 过程的结果. 注1:GB/T19000-2008 中给出了四种通用的产品类别:? -- 服务(如运输) ;
-- 软件(如计算机程序、字典) ;
-- 硬件(如发动机、机械部件) ;
-- 流程性材料(如润滑剂) . 许多产品由分属于不同产品类别的成分组成,其属性是服务、软件、硬件,还是流程性材料取决于产品的主导成分. 注2:产品包括自然过程的结果,如植物生长和其他自然资源的 形成. 注3:在核电领域一般称为 物项和服务 .
4 要求 4.1 基本条件 4.1.1 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法律地位;
4.1.2 提供的产品是法律法规所允许的;
4.1.3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4.1.4 承诺遵守国家适用法律法规. 4.2 产品质量 供应商拟提供产品的质量特性应满足适用的法律、 法规、
5 产品标准和(或)采购方要求. 4.2.1 与产品标准的符合性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 a)符合产品适用的法规、标准或规范要求;
b)依据产品标准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进行检 验、试验;
c)产品标准有型式试验要求的,需进行型式试验. 4.2.2 与采购方要求的符合性 a)产品应达到与采购方签署的法律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