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12-10 |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 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UPERB SUMMIT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奇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28) 主要股东抵押股份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 (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一名主要股东Magic Stone与中 船签立第二份Magic Stone抵押,,
Magic Stone同意将其於第二批Magic Stone股份之权 益质押予中船,作为义务方 (包括奇峰附属公司及本公司) 恰当及如期履行及遵守商品买卖 协议 (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卖方向中船供应若干大宗商品) 及抵押文件下的义务及责任之持 续保证.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 (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一名主要股东Wider Success与 中船签立Wider Success抵押,,
Wider Success同意将其於Wider Success股份之权益质 押予中船,作为义务方 (包括奇峰附属公司及本公司) 恰当及如期履行及遵守商品买卖协议 (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卖方向中船供应若干大宗商品) 及抵押文件下的义务及责任之持续保 证. Magic Stone及Wider Success各自同意自愿签立第二份Magic Stone抵押及Wider Success抵押, 旨在促成本集团推动与中船进行之业务.董事会认为,由於本集团并非第二份Magic Stone 抵押及Wider Success抵押的订约方,且并无因增设第二份Magic Stone抵押及Wider Success 抵押而以本集团资产作出担保,故第二份Magic Stone抵押及Wider Success抵押不会对本集 团业务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之公布,内容有关一名主要股东抵押股份.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 (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一名主要股东Magic Stone与中船 签立第二份Magic Stone抵押,,
Magic Stone同意将其於第二批Magic Stone股份之权益质 押予中船,作为义务方 (包括奇峰附属公司及本公司) 恰当及如期履行及遵守商品买卖协议 (内 容有关 (其中包括) 卖方向中船供应若干大宗商品) 及抵押文件下的义务及责任之持续保证. C
2 C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 (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一名主要股东Wider Success 与中船签立Wider Success抵押,,
Wider Success同意将其於Wider Success股份之权益质 押予中船,作为义务方 (包括奇峰附属公司及本公司) 恰当及如期履行及遵守商品买卖协议 (内 容有关 (其中包括) 卖方向中船供应若干大宗商品) 及抵押文件下的义务及责任之持续保证. 商品买卖协议乃由 (其中包括) 奇峰附属公司及本公司与中船自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及以后订 立或将予订立,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向中船供应若干大宗商品,并乃经 (其中包括) 本公司与 中船於公平磋商后达致,而商品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乃於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 订立.禄嶙鞒鲆磺泻侠聿檠笏钪⑷ぜ叭沸,中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 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之第三方. 为保障中船於商品买卖协议之权益,中船要求以获得订约方同意的保证方式提供额外保障. Magic Stone及Wider Success各自同意自愿向中船签立第二份Magic Stone抵押及Wider Success 抵押,旨在促成本集团推动与中船进行之业务. 董事会认为,由於本集团并非第二份Magic Stone抵押及Wider Success抵押的订约方,且并无 因增设第二份Magic Stone抵押及Wider Success抵押而以本集团资产作出担保,故第二份Magic Stone抵押及Wider Success抵押不会对本集团业务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为6,618,809,405股股份.Magic Stone於1,454,911,000股 股份中拥有权益,占本公司现有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1.98%,而第二批Magic Stone股份 (即850,000,000股股份) 占本公司现有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2.84%.Wider Success於954,852,606股股 份中拥有权益,占本公司现有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4.43%,而Wider Success股份 (即950,000,000 股股份) 占本公司现有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4.35%.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语及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中船」 指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公 司,并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国有企业,主要在中国从事造 船业务) 之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买卖及投资大宗物资,包括 煤炭、铁矿石及石油化工产品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