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6-12-10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船舶 、 公司 或 上市 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4月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董事
15 名,实参加表决的董事
15 名.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 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预 ( 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 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司已于
2019 年4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逐项 通过了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预案》等议案. 鉴于对江南造船 (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江南造船 )现金 增资的特定投资者现已确定,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方案更新如下:公司拟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 称 中船集团 )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船舶资产置换 ( 中国船舶拟以其持有 的沪东重机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 与中船集团持有的江南 造船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完成后其持有的江南造船剩余部分股 权;
向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船投资 )、工银金融资产投 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工银投资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 简称 交银投资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军民融合基金 )、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国华基金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农银投资 )、国新 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国新建信基 金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银投资 )、北京东富国 创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东富国创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 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国发基金 )发行股份购买 江南造船增资完成后其合计持有的江南造船 29.82%股权;
向中船集团、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融瑞通 )、新华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华保险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结构调整基金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太保财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 人寿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人保财险 )、工银 投资、北京东富天恒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东富天恒 )发行股 份购买上述
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 以下简 称 外高桥造船 )36.27%股权和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船澄西 )21.46%股权;
向华融瑞通、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 称 中原资产 )、新华保险、结构调整基金、太保财险、中国人寿、人保财 险、工银投资、东富天恒发行股份购买上述
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 船国际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船国际 )23.58%股权和中船黄埔文冲船 舶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黄埔文冲 )30.98%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