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6-12-17 |
电话:82362214 金华广播电视报
04 实事文摘 http://gdb.
36tv.cn/ 据接受采访的几位机长表示, 当初签订 合同时,他们还都是航校刚毕业的学生,对于 合同细节没太在意, 让在哪里签字就签了 . 张起淮律师表示, 必须服务期相当于劳 动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其对应的违约责任条 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加重 劳动者责任,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属于无效 的格式条款. 首先,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 与 服务期 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严格的界限. 服务 期 需要基于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供专项培 训费用、签订培训协议且明确约定服务年限. 而法律上没有 必须服务期 的概念,将 必须服务期 认定为 服务期 没有法律依 据.不论是 劳动合同期限 还是 服务期 ,都 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限制劳动者的依法辞职权. 此外,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受 劳 动合同期限 、 服务期 的限制,在劳动者违 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下, 劳动者需要向用人 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服务 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摘自《新京报》) 飞行员辞职 东家索要
500 万 分手费 多名飞行员辞职遭拒,航空公司合同注明 必须服务到退休 条款;
专家称 必须服务期 为格式条款 飞行员是不少 人羡慕的职业,但 看上去风光的机长 却面临着择业自由 受限的困局,日前, 一批东航机长起诉 东家 解除劳动关 系的案件陆续开庭, 其中
4 名机长 的劳动合同中,出 现了飞行员在航空 公司 必须服务期 的约定. 所谓必须 服务期的终止日期, 是飞行员的退 休之日, 合同约定 在必须服务期内劳动者不得提出离 职 . 对于这些被要 求服务到退休的飞 行员的诉讼请求,法院一审判决结果 不一: 有的机长被 判解除劳动合同,有的则被判决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 一 审后, 有6名机长 上诉, 目前有
3 人 的案件二审被裁定 发回重审, 还有
3 人在等待着关乎自 己日后去向的二审 裁判结果. 专家分析说, 必须服务期 侵犯 了飞行员的择业权 利, 应该属于无效 的格式条款.
2008 年4月14 日,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辞职遭索赔案,在昆明中院二审再次开庭. 机长跳槽被要求 必须服务到退休 今年
32 岁的万强 ( 化名)2007 年进入到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从 学员开始,到副驾驶,2013 年,他正式成为一 名机长. 随着晋升, 公司的一些管理问题让万强 越来越不舒服: 比如涉及飞行安全事件的问 题,有些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但公司一律对飞 行员做出停职一个月的处理. 不满越来越多后, 万强于
2015 年1月9日向东航公司以及东航江西分公司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却遭到公司方面的拒绝,在经过劳 动仲裁程序失利后, 万强将东航以及江西分 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东航与江西分公司答辩称, 与万强的劳 动合同必须履行, 双方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合同中标注了 必须服务期从
2007 年8月1日至退休年止,万强从获得机 长之日起为东航工作的必须服务期为
8 年. 万强不履行合同约定, 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属于违约. 同时,东航方面提出,当初与万强所在的 飞行学校签订了培训协议, 是东航委托该学 院培养飞行员,费用是东航承担的,因此如果 法院判决解除劳动关系, 万强需要向公司支 付500 万元的培养费. 该案一审由江西省新建县法院审理. 法 院一审认为,万强与东航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