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12-17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670) 海外监管公告此海外监管公告是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虻13.10B条作出. 兹载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以下资料中文全文,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汪健公司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2017年12月22日於本公告发表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刘绍勇(董 事长) 、马须伦(副 董事长、总经理) 、李养民(董 事、副总经理) 、徐昭(董 事) 、顾佳丹(董 事) 、唐兵(董 事、副总经理) 、田留文(董 事、副总经理) 、李若山(独 立非执行董事) 、马蔚华(独 立非执行董事) 、邵瑞庆(独 立非执行董事) 及蔡洪平(独 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1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公告编号:2017-08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Air France-KLM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2017 年10 月3日,Air France-KLM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法荷航" )向中 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东航集团" )定向增发股份的交易 在泛欧交易所完成交割.本次定向增发完成后,东航集团持有法荷航 10%的 股份,并且东航集团委派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兵担任法荷航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 )规定,由于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兵先生担任法荷航的董事,因此,法荷航及其控股 子公司均成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法荷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 联运联营合作、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日常性业务将构成本公司一项日常关联交 易,需按照规定履行审议及对外公告等程序.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 年12 月22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8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公司与法荷航 2017-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法荷航 2017-2019 年度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收入预估上限和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 服务费用预估上限. 2017-2019 年度,本公司向法荷航收取的航空联运及联营合作及服务保障收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2 入预估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8.3 亿元、10.05 亿元、12.3 亿元,本公司向法荷航支 付的航空联运及联营合作及服务保障费用金额预估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5 亿元、 8.5 亿元、12 亿元,均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 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唐兵先生已回避表决, 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