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6-12-17

10 位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 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按一般商 业条款达成,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交易定价参考市 场价格,并考虑双方机队规模及航线布局等情况以及服务需求、人工成本的合理 上涨等因素后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 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董事会在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 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2017 年上半年本公司与法荷航的发生金额 1.本公司向法荷航收取的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收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7年上半年 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收入合计 28,735.53 2.本公司向法荷航支付的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费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7年上半年 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费用合计 16,933.36

(三)本公司与法荷航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及交易金额预估上限 1.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范围 (1)本公司向法荷航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联运及联营安排、地勤支援及 工程服务以及约定提供的其他服务(统称"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收入" ) ;

(2)法荷航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联运及联营安排、地勤支援及 工程服务以及约定提供的其他服务(统称"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费用" )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3 2.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2017-2019 年度预估上限金额 经参照本公司与法荷航

2017 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并依据本公司 及法荷航集团的机队规模的增长及航线网络的扩张等情况以及服务需求、 人工成 本的合理上涨等因素,充分估计未来可能出现的服务范围和标准调整等因素, 2017-2019 年度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收入预估上限和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 服务费用预估上限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向法荷航收取的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收入金额预估上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项目 截至以下日期止财政年度的年度预估上限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航空运输合作及服务收入金额 预估上限合计 83,000 100,500 123,000 (2)本公司向法荷航支付的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费用金额预估上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项目 截至以下日期止财政年度的年度预估上限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费用 金额预估上限合计 55,000 85,000 120,000

二、关联方介绍

(一)法荷航基本情况 1.企业性质:一家在泛欧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French public company (société anonyme) with a Board of Directors) 2. 法定代表人:Jean-Marc Janaillac 3. 注册地址:2 Rue Robert Esnault-Pelterie,

75007 Paris 4. 注册资本:300,219,278 欧元 5. 经营范围:法荷航主要经营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航空运输企业的资本和 权益,即其可以对法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进行投资. (The primary purpose of Air France - KLM is to hold direct orindirect interests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4 in the capital of air transport companies and,more generally, in any companies in France or elsewhere whosepurpose is related to the air transport business.) 6.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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