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6-12-18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 阁下应谘询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注册证券机 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之海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代表委任 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转交买 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 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 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海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NA HOLDING GROUP CO. LIMITED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21) (1) 有关出售华南数字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之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及(2) 股东大会通告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 独立财务顾问 海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日 (星期一)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假座香港金钟道88号 太古广场香港港丽酒店七楼宝宏厅举行股东大会 (定义见本通函) ,有关通告载於本通函第35至36页.无论阁下能否出席该大会,务请 阁下按照印备之指示将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填妥,并尽快交回海航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且无论如何须於该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视情况而定) 指定举行时间不少於四十八小时前送达.填妥及交回 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该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视情况而定) ,并於会上投票. C i C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4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13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14 附录 - 一般资料.32 股东大会通告

35 C

1 C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二零一一年 出售协议」 指 本公司与二零一一年买方就二零一一年建议出售事 项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订立的出售协议, 经上述订约方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订立的补 充协议补充及修订 「二零一一年建议 出售事项」 指 本公司建议根阋灰荒瓿鍪坌榈奶蹩钕蚨 一一年买方出售待售股份 (即目标公司的所有已发 行及缴足股本) 「二零一一年买方」 指 香港光华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一家於英属处女群岛 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即二零一一年出售协议项下 的独立第三方买方 「该协议」 指 本公司与买方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就出售事项 订立的协议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营业日」 指 中国及香港商业银行开门处理业务的日子,但不包 括星期

六、星期日或中国及香港的法定假期 「本公司」 指 海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 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完成」 指 出售事项的完成 「完成日期」 指 该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获达成之日后第十五个营业日 或本公司及买方可能以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惟将 不迟於最后截止日期后三十个营业日之日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C

2 C 「出售事项」 指 本公司向买方出售待售股份 「数字电视业务」 指 数字电视技术方案及相关业务 「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将予召开的股东大会,会上考虑及 (倘适用) 批准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 指 富强金融资本有限公司,为根と捌诨跆趵 准从事第6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 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有关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 之交易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独立财务顾 问 「独立股东」 指 除了(a)买方及其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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