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审计内控部将负责本公司及附属公司财务收支审计与专案监察、经济责任与 经济效益、内部控制等三方面的审计及监察工作. 承董事会命 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 王冬雷
3 董事长 香港,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以下成员构成: 执行董事: 吴长江 王冬明 非执行董事: 林和平 朱海 王冬雷 肖宇 李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锦燧 李港卫 吴玲 王学先 魏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