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6-12-20 |
4 月15 日,经现有意向创始成员国同意,瑞典、以色列、南非、阿塞拜疆、冰岛、葡萄 牙、波兰正式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 截至目前,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增至
57 个,包括奥地利、澳大利亚、阿塞拜疆、孟 加拉国、巴西、文莱、柬埔寨、中国、丹麦、埃及、法国、芬兰、格鲁吉亚、德国、冰岛、 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以色列、意大利、约旦、哈萨克斯坦、韩国、科威特、吉尔吉斯 斯坦、老挝、卢森堡、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耳他、蒙古、缅甸、尼泊尔、荷兰、新西兰、 挪威、阿曼、巴基斯坦、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 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塔吉克斯坦、泰国、土耳其、阿联酋、英国、乌兹 别克斯坦和越南. 中华会计网校・税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shuishou/ 全国
24 小时咨询服务热线:400
810 4588/ 010-82318888
6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
83 次常务会议决 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 策的通知》 ,税务总局随后印发《关于个人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 题的公告》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 缴税相关问题.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 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什么是非货币性资产? 答: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 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 动产、 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 性资产. 2.什么是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答: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就是以这些非 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 或者以非货 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 定向增发 股票、重组改制以及其他类似的投资(包括 股权换股权) . 3.为什么要扩大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 期缴税政策实施范围? 答: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 革的不断深入,民间投资逐步发展壮大.特 别是近年来,在企业新设立、兼并重组、增 资扩股、定向增发等经济活动中,个人直接 以股权、科技成果、不动产等非货币性资产 进行投资的行为日益增多, 这些行为大都涉 及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 资, 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 原值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规定,属于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由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 中没有或仅有少量现金流, 且大多交易金额 较大,纳税人可能缺乏足够资金纳税,导致 征纳双方争议较大, 税务机关执法也面临两 难境地.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务院在批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税总负责人就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税问题答问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会计网校・税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shuishou/ 全国
24 小时咨询服务热线:400
810 4588 / 010-82318888
7 (国发〔2013〕38 号)中,批准上海自贸 区先行试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 人所得税政策,探索解决之路. 近日,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缓解纳税人缺乏 足够资金纳税的困难,国务院决定自
2015 年4月1日起, 将上海自贸区试点政策推广 至全国范围内实施.随即,财政部、税务总 局联合下发了配套文件, 对相关问题进行明 确、细化. 4.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优惠政 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 此次分期缴税优惠政策的核心内容 是: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如果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 确定分期缴税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后,在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