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6-12-23

2002 年太原市尔多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实缴出资真实、 充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相关利益人的情形;

如有出资不实,由本 人承担补足责任以及由于出资不实带来的一切责任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该部分用于出资的原材料虽然未经资产评 估,但上述行为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法律障碍,在本次重组 后不会对挂牌公司及其股东权益造成损害.

二、 标的公司在历史上存在涉诉事件, 尤其是在法定代表人变更 的行政诉讼中更查明存在伪造签名的行为. 请独立财务顾问与律师就 相关问题补充发表意见, 即所涉案件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以 及重组后对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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