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6-12-29 |
2013 年至2017 年3月,陈某在明知各医院的塑料输液瓶、输液袋系医疗 废物的情况下,仍将医疗废物等运回到 公司的粉碎车间处理. 其间,他还伙同徐某等人 (均另案 处理) 擅自将收集来的医疗废物进行分 拣,在粉碎车间将混有针头、棉签棒、 血液等的医用输液瓶、输液袋及输液管 等医疗废物进行粉碎、脱水、装袋,且 将该过程产生的废水排放至外环境.该车间平均每天粉碎医疗废物达1吨左右,合计处理
1000 余吨医疗废物,价值690 余万元.
2015 年下半年,陈某指使李某(另案处理) 将从各医院收集来的医用 玻璃输液瓶、针头等未按相关规定进行 处置,擅自将混有棉签棒、针头等物的 玻璃输液瓶等医疗废物倾倒在厂房附近 的地里.经称量,合计收集玻璃瓶等混 合物
3403 吨. 温岭市环保局、温岭市公安局执法 人员对台州市翔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 司进行联合检查,现场查获已加工的医 疗废物粉碎料共计
21 吨,未加工的输 液瓶、输液管、输液袋共计
41 吨. 法院认为,台州市翔进医疗废物处 置有限公司、陈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 他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数量特别巨大, 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 境罪,判处该公司罚金
110 万元,判处 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 法院还对陈某处以禁止令,在刑罚 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四年内,禁 止其在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或相关机构从 业. 法官释法 本案犯罪时间持续较长,涉案金额 较大,又是环保处置企业违法犯罪,性 质恶劣.在量刑上,无论是刑罚处置还 是经济惩罚,都比较重.此外,温岭法 院对被告人发出了禁业令,这是在司法 实践中,不断加大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打 击力度的具体体现. 严重超标废水直排
2018 年5月13 日,温岭法院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案,涉案的是位于温岭 滨海的一家船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6 年,张某是法 定代表人.2015 年9月至
2017 年8月, 该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厂房内进 行磷化酸洗作业,其中
2017 年使用磷 化酸洗作业频率较低. 其间,张某聘用刘某、杨某等人管 理磷化酸洗车间,聘用陈某进行磷化酸 洗的具体操作.该公司磷化酸洗作业产 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磷化酸洗作业使用的
4 个水槽中的废液、磷化酸洗过程中产 品浸入提起带出的槽液、磷化酸洗后冲 洗产品产生的废水、冲洗地面产生的废 水等,上述废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厂区 内的暗管排放至厂外.
2017 年9月9日,环保部门对该公 司进行现场检查,取样监测发现该公司 暗管排水口处的废水中的总锌浓度超过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规定的 19.65 倍.次日,张某指使员工 拆除磷化酸洗作业使用的
4 个水槽. 同年
9 月10 日,环保部门再次取样 检测,发现该公司排入污水井
1、2 处 的废水中的总锌含量分别超过 《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规定的 109.5 倍和
24 倍. 经过多次的排水测试,环保部门确 认该公司磷化酸洗等产生的废水通过厂 区内的暗管直排至厂外南侧的金清大 港,对外界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庭审时,公诉机关还提起附带民事 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公司赔偿生态环 境受到损害至恢复期间服务功能损失 费,并承担监测费用、调查取证费用、 鉴定评估费用,共计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