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6-12-30

28 23

21 20

19 23

30 20

184 披露公司比例 2005年2006年2005年2006年19

19 19

15 10

19 22

15 138

17 19

19 15

15 20

22 15

142 67.86% 82.61% 90.48% 75% 52.63% 82.61% 73.33% 75% 75% 60.71% 82.61% 90.48% 75% 78.95% 86.96% 73.33% 75% 77.17% 行业阴窑82 窑 财会月刊渊综合冤 援 式尚未做出统一规定,企业完全是按照各自的偏好进行披露 的, 以致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缺乏可比性 . 4. 环境信息披露缺乏制度保障.目前, 披露环境信息几 乎无法可依, 随意性很大. 综观我国现有的法律、 法规, 只是在 证监会发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号―― ―招股说明书》 中有两处涉及环保问题: 一是在规 定应说明的政策性风险时提到 环保政策的限制或变化等可 能引致的风险 ;

二是在规定 募股资金运用 时, 对属于直接 投资于固定资产项目的,要求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重 要性原则披露 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及采取的措 施 .但是, 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却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具体 披露要求.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规要求, 企业在环境问题的会计 处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做法不一, 存在很大差异. 披露方法随 意性大, 以致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 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议 以上情况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尚处于初始 阶段, 要上市公司全面、 系统地披露环境信息还存在诸多制约 因素.如环境会计的计量、 成本确认等问题尚未达成共识, 环 境会计的一些理论问题尚未解决,这必然会影响环境会计信 息质量;

与环境有关的法律、 法规尚不健全, 难以协调企业逐 利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

会计市场普遍存在信息披 露不规范、 内容不真实的问题等.因此, 当前要顺利地开展环 境信息披露工作需要做出多方面的努力. 1. 逐步扩大环境信息披露的范围.目前, 我国企业环境 信息披露呈现强制性和自愿性并存的局面. 就近阶段而言, 在 企业自愿披露的基础上, 政府管理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应对企 业提出最低限度的披露要求,并对披露的有关问题做出明确 的规定. 可以选择一些环境污染比较严重、 对国民经济影响比 较大的高污染企业作为试点,在立法上强制要求其披露环境 信息, 以逐步扩大环境信息披露的范围. 2. 加强环境会计计量理论研究.环境会计是一门新兴学 科, 许多理论问题尚在探索之中, 国内外学者虽然做了多年研 究, 但与环境计量相关的基本理论仍很模糊, 还在探讨之中. 由于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支点,环境会计实务 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 使得环境会计信息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以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质量不高. 根据 谁污染谁治理, 谁开发谁保护, 谁利用谁补偿, 谁破 坏谁恢复 的原则, 企业使用环境资源, 必须对所耗用的资源 和破坏了的环境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不仅需要采用一定的计 量方法量化并反映于财务报表中,而且应确定一个合理的分 配标准将环境成本在使用同一环境资源的不同企业、单位和 部门之间进行分配, 以充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但是, 由于相关理论还不够完善, 很难找到这样一 个合理的分配标准,使得企业很难反映其控制和耗费环境资 源及补偿环境消耗的情况. 同时, 由于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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