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6-12-30 |
1 预期时间表
7 董事会函件
9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38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40 附录一 - 本集团之财务资料
61 附录二 - 本集团之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
138 附录三 - 一般资料
14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167 1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一致行动」 具有收购守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该公告」 本公司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之公告, 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公开发售、包销协议、周大福承 诺及清洗豁免,经本公司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七月 二十九日之澄清公布修订 「申请表格」 公开发售之申请表格,供合资格股东申请发售股份之 用,其格式由本公司及该等包销商协定 「联系人」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董事会」 董事会 「营业日」 香港银行一般於香港开门营业多於五个小时之日子 (星 期
六、星期日或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期间香港悬 挂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讯号之日子除 外) 「英属处女群岛」 英属处女群岛 「中央结算系统」 香港结算设立及管理之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罂ァ 罂ス视邢薰,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 公司,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并 由梁契权先生全资拥有 「承诺股份」 即合共488,640,375股发售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将根 公开发售向周大福代理人及周大福附属公司提呈认购 之发售股份之最高数目,即周大福代理人根艽蟾 承诺不可撤回地承诺接纳及认购并将促使周大福附属 公司接纳及认购之发售股份;
为免除疑虑,有关股份 不包括将由周大福代理人根榫凸⑹鬯 包销之发售股份 「本公司」 综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2 「周大福代理人」 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 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并为该等 包销商之一 「周大福附属公司」 Victory Day Investments Limited及Smart On Resources Ltd.或彼等任何一方 「周大福承诺」 周大福代理人向本公司及鼎佩证券所发出日期为二零 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之承诺函,内容有关其不可撤回 地承诺接纳认购公开发售项下之承诺股份及支付股款 「董事」 本公司董事 「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五日 (星期五) 召开之股东 特别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 ,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及酌情 批准 (其中包括) 公开发售、包销协议、周大福承诺及 清洗豁免 「可行使购股权」 已归属但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合共13,049,600份购股 权,可由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二零年四月 二十四日期间内行使 「除外股东」 (如有) 於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 册,且於股东名册所示地址位於香港以外地区,而该地 区为董事根喙厮痉ㄈㄇ晒宋仕峁┲饧, 考虑到相关地方法律项下之法例限制或该地之相关监 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之规定后,认为不向其提呈公开 发售属必须或适宜之股东 「执行人员」 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其所指派之人士 「本集团」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结算」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