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7-01-07 |
5 号-灵活配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二O一三年五月 东方红
5 号-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起设立申报材料之二 2-1 目录绪言2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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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集合计划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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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集合计划有关当事人介绍.13
第三章 投资者参与集合计划.14
第四章 集合计划的成立.17
第五章 集合计划的退出.18
第六章 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与冻结.21
第七章 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22
第八章 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29
第九章 投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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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集合计划的账户与资产.38 第十一章 集合计划的资产估值.40 第十二章 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与税收.43 第十三章 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46 第十四章 集合计划的会计与审计.47 第十五章 管理人不以自有资金参与.48 第十六章 集合计划的终止与清算.49 第十七章 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51 第十八章 风险揭示及其相应风险防范措施.54 第十九章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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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号-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起设立申报材料之二 2-2 绪言本说明书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 《证券 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东方红
5 号-灵 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以下简称《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说明书阐述了东方红
5 号-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集合计划 )的投 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说明书. 管理人承诺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集合计划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发行. 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说明书是《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投资者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且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即为本合同的委托人, 其认购/申购集合计划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本说明书的承认 和接受.委托人将按照《管理办法》 、本说明书、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
欲了解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相关附件.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本说明书的解释权. 东方红
5 号-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起设立申报材料之二 2-3 重要提示 本说明书依据《管理办法》、《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管理人保证本说明书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委托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与集合计划,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阅知本说明 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说明书对集合计划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 理人、托管人和推广机构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出具了批准文件(证监许可[2010]68 号),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 合计划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参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东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