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7-18

(ii)因取得或丧失附属公司控制 权或其他业务而出现的变动;

(iii)汇率变动的影响;

(iv)公允价值的变动;

及(v)其他变动. C

8 C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尚未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新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及相关修订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 保险合约3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2号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1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3号 所得税处理的不确定性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 险合约一并应用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修订本) 具不赔偿条款的预付款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 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4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 (修订本) 计划修订、削减或结算2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於联营及合营企业的长期权益2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作为2014年至2016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的 一部分1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 (修订本) 投资物业的转拨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 2015年至2017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2

1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2021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C

9 C 3. 分部资料 向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 ( 「主要营运决策者」 ) (即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呈报以便进行资源分配及分部 表现评估之资料侧重於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之类型,其亦与本集团之组织基础相吻合. 於2016年6月30日完成出售一组附属公司后,本集团已终止彩票代理业务.因此,截至2017年3月31 日止年度彩票代理业务之业绩已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内单独呈列为已终止经营业务. 本集团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8号之呈报及经营分部 ( 「经营分部」 ) 如下: (1) 供应管道燃气-供应管道燃气及兴建燃气管道网络;

(2) 供应及分销罐装燃气 (前称 「运输、分销及零售液化气」 ) -以储罐供应及分销燃气予住宅居民、 工业及商业客户之最终用者;

及(3) 生产及销售桶装饮用水. 并无汇总经营分部已得出进行分部资料呈列之可呈报分部. 分部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按呈报及经营分部分类之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供应管道燃气 供应及分销 罐装燃气 生产及销售 桶装饮用水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的分部收入 571,693 628,232

434 1,200,359 分部溢利 (亏损) 82,357 22,869 (218) 105,008 未分配收入 9,202 中央行政开支 (27,436)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34,148 应占合资企业业绩 148,343 财务成本 (12,648) 持续经营业务除税前溢利 256,617 C

10 C 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供应管道燃气 供应及分销 罐装燃气 生产及销售 桶装饮用水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的分部收入 536,555 424,081 8,888 969,524 分部溢利 53,452 39,714 6,274 99,440 未分配收入 4,068 中央行政开支 (30,409)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9,259 应占合资企业业绩 129,773 财务成本 (14,779) 持续经营业务除税前溢利 207,352 上文呈报之分部收入均来自外部客户,两个年度内概无分部间销售. 呈报及经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指各分部赚取 (产生) 之溢利 (亏损) ,惟并无分配应占联营公司业绩、应占合资企业业绩、中央行政开支,财务成本及若干其他收 入.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向主要营运决策者呈报之计量方式.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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