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7-01-26 |
物资供销、仓储;
物业管理;
咨询服务;
租赁;
农林业.
8、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2017 年末,资产 总额为 917.5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59.47 亿元;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为 795.87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3.95 亿元.
(二) 《节能环保补充协议》 涉及的关联方为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欣创环保 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本比例为 16.34%.同时, 欣创环保为马钢集团控股子公司, 马钢集团直接加间接持股合计占欣 创环保股本比例为 47.08%(含通过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
1、关联方名称: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
665 号
3、法定代表人:严华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5815375344
5、注册资本: 122,381,990 元
6、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7、主营业务:批发盐酸、液碱、硝酸、亚硫酸氢钠、次氯酸钠 溶液;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节能工程与服务, 烟气治理 (除尘、 脱硫) , 防腐工程与服务,工业污水处理,噪声治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节 能技术研发,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及总承包,合同能源管理,工业环 保设施托管运营,环境监测及分析,环保设备和水处理药剂制造和销 售.
8、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2017 年末,资产 总额为 75,35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9,733 万元;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为 76,469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424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 《持续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1、订约方:本公司与马钢集团
2、补充协议签署日期:2018 年8月15 日
3、变更内容如下: 原持续关联交易协议为: (1)公司向马钢集团销售水电气,2018 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 为142,665,800 元;
销售产成品及相关商品,2018 年度金额上限(不 含税)为570,688,000 元;
提供服务,2018 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为7,342,400 元. (2)公司向马钢集团采购备品备件及相关商品,2018 年度金额 上限(不含税) 为1,475,170,000 元;
接受基建技改工程服务,2018 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 为730,000,000 元;
接受水陆运输及相关服 务,2018 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 为2,028,547,900 元. (3)2018 年度合计金额上限(不含税)为4,954,414,100 元. 《持续关联交易补充协议》将上述内容修改为: (1)公司向马钢集团销售水电气,2018 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 提高为 160,000,000 元;
销售产成品及相关商品,2018 年度金额上 限(不含税)提高为 707,403,800 元;
提供服务,
2018 年度金额上限(不 含税)提高为 19,569,000 元. (2)公司向马钢集团采购备品备件及相关商品,2018 年度金额 上限(不含税) 提高为 1,666,945,500 元;
接受基建技改工程服务,
2018 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 提高为 1,350,000,000 元;
接受水陆运 输及相关服务,2018 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 提高为 2,497,916,800 元. (3)
2018 年度合计金额上限(不含税)提高为 6,401,835,100 元. 原持续关联交易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二) 《节能环保补充协议》
1、订约方:本公司与欣创环保
2、补充协议签署日期:2018 年8月15 日
3、变更内容: 原节能环保协议为: 欣创环保向本公司提供节能环保工程及服务 于2018 年度的金额上限(不含税)为人民币 619,500,000 元. 《节能环保补充协议》将上述内容修改为:欣创环保向本公司提 供节能环保工程及服务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