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7-01-26 |
2018 年度的金额上限(不含税)提高至人民 币837,000,000 元. 原节能环保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马钢集团订立《持续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与欣创环保 订立《节能环保补充协议》 ,均是根据双方最新之业务状况而订立, 防止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协议约定上限,避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春霞女士、朱少芳女士、王先柱先生认为:补充 协议项下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等协议时,关联董事 已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该等协议是根据双方最 新之业务状况而订立,符合一般商业原则,条款公允合理,不会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并且总体有利.同意签订 该等协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已聘请香港新百利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 就上 述关联交易进行尽职调查, 将就其是否公平合理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 独立股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尽快披露.
七、备查文件目录
1、非关联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初步意见;
3、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5、 《持续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
6、 《节能环保补充协议》 ;
7、2016―2018 年《持续关联交易协议》 ;
8、2016―2018 年《节能环保协议》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8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