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7-01-30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07-1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铝业公司增持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中国铝业" )的控股股东中 国铝业公司(以下称"中铝公司" )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暨换股吸收合并 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时承诺, 自中国铝业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 个月内,如中国铝业 A 股股票市场价格低于换股价格 6.60 元时,中铝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方式来增持中国铝业流 通A股,直至累计增持量达到中国铝业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中新发流通 A 股股票数量的 30%为止.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中铝公司将不出售前 述增持的中国铝业流通 A 股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就本次股份增持, 中铝公司于

2007 年4月2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豁免其要约收购中国铝业股票义务. (详情请见本公司

2007 年4月30 日 的提示性公告) . 截止

2007 年7月30 日,中铝公司未增持本公司股份,中铝公司增持本公司 股份的承诺期限已于

2007 年7月30 日届满.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7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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