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7-02-20 |
(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
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上 级和下级规划的衔接,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五)专家领衔、多方参与 充分发挥专家领衔作用,广泛吸收相关专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永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 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努力提高规划调整的科学性、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二、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福建省实施办法》;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 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 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 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 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 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
6 、 《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6〕67 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 永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 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
8、《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 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 号)
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 (2017 年4号).
(三)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
4、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 1025-2010);
5、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TD/T 1022-2009);
6、 《乡 (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TD/T 1028-2010) ;
(四)相关规划
1、《泉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泉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3、《永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4、《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交通、水利、住建、环保、农牧、林业、能源、旅游等各行 业与部门专项规划. 永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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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调整主要内容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
(一)严格保护耕地 根据
2014 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永春县
2014 年末耕地保有量为 18743.21 公顷 (281148.15 亩) , 按照全国坚守
18 亿亩耕地保护红线, 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至2020 年,全县耕地 保有量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