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7-02-27 |
六、公司财务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未依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告申报.
(二)编制之财务报告发生错误或疏漏,有本法施行细则第六条规定应 更正且重编.
(三)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或修正式无保留意见以外之查核或核阅报 告者.但依法律规定损失得分年摊销,或第一季、第三季及半年 度财务报告若因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其损益之计算系采被投资公 司未经会计师查核签证或核阅之报表计算等情事,经其签证会计 师出具保留意见之查核或核阅报告者,不在此限. 十
七、公开之财务预测与实际数有重大差异者或财务预测更新(正)与原预测 数有重大差异者. 十
八、公司办理买回本公司股份者. 十
九、进行或停止公开收购本公司所发行之有价证券者. 二
十、公司取得或处分重大资产. 二十
一、在证券集中交易市场或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之有价证券有标购、拍卖、 重大违约交割、变更原有交易方法、停止买卖、限制买卖或终止买卖 之情事或事由. 二十
二、证券集中交易市场或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之有价证券有被进行或停止 公开收购. 二十
三、公司或从属之控制公司股权有重大异动者. 二十
四、其他涉及本公司之财务、业务或证券之市场供求,对本公司股票价格 有重大影响,或对正当投资人之投资决定有重要影响者. 第六条上开第四条所定之消息公开方式,除依法令规定须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发布重 融程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MR-46 页次3/4 文件名称内部重大资讯处理作业办法 页版别A.1
3 大讯息外,亦可以下列方式为之:
一、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市况报导网站中公告.
二、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基本市况报导网站中公告.
三、两家以上每日於全国发行报纸之非地方性版面、全国性电视新闻或前开媒 体所发行之电子报报导. 透过第三款之方式公开时,第四条所订
12 小时之计算系以派报或电视新闻首次 播出或输入电子网站时点在后者起算.派报时间早报以上午六时起算,晚报以 下午三时起算. 第七条上开第五条所定消息之成立时点,为事实发生日、协议日、签约日、付款日、 委托日、成交日、过户日、董事会决议日或其他足资确定之日,以日期在前者 为准. 第八条内部重大资讯由发言人或发言人指定之人员专责处理,职权如下:
一、拟订、修订本作业办法.
二、依法令规定公告内部重大资讯.
三、受理有关泄漏内部重大资讯之报告,并拟订处理对策.
四、拟订与本作业办法有关之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纪录等资料之保存制度.
五、其他与本作业办法有关之业务. 第九条本公司之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受雇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实义务, 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执行业务,并负保密之责. 知悉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之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受雇人不得泄露所知悉之 内部重大资讯予他人. 本公司之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受雇人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之人 探询或L集与个人职务不相关之公司未公开内部重大资讯,对於非因执行业务 得知本公司未公开之内部重大资讯亦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本公司以外之机构或人员因参与本公司并购、重要备忘录、策略联盟、其他业 务合作计划或重要契约之签订时,应要求其签署保密协定,不得泄露所知悉之 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予他人. 第十条内部重大资讯档案文件以书面传递时,应依「财务及非财务资讯管理办法」办理. 以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传送时,须时以加密等安全技术处理. 内部重大资讯之档案文件应备份并保存於安全之处所. 第十一条 对外之资讯揭露应留存下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