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7-02-28 |
(3) 问题 17,请进一步说明如租赁物业因其瑕疵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并被责令拆除或 受到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影响以及公司应对或解决措施;
(4)问题 18, 请结合通德电子的股东情况, 进一步说明通德电子是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而非 历史关联方;
(5)问题 3,请进一步说明
2018 年管理、销售部门员工人数有所 下降,而研发部门人数大幅上升的原因;
(6)问题 4,请明确股份公司设立至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股份变动是否适用于股份支付, 核查是否存在应确认而未确 认的股份支付;
(7)问题 6,进一步说明各类研发技术人员
60 人,仅确定两名 核心技术人员, 而未将其他专业性和技术能力较强的研发技术人员认定为核心技 术人员的原因;
(8)问题 23,请进一步核查并详细说明不存在出口退税情况的 原因;
(9)发行人高管佘伟宏同时担任发行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具体原 因和有关考虑,并结合董秘和财务总监工作职责说明如何确保充分履职. 首轮审核问询函中需要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的有问题
6、问题
9、问题 法律意见书 8-2-3
17、问题 18,现进一步回复如下:
(一)问题 6,进一步说明各类研发技术人员
60 人,仅确定两名核心技术 人员, 而未将其他专业性和技术能力较强的研发技术人员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 原因 回复: 信达律师查阅了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文件,专利权利证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文件,并访谈了人事部门负责人. 经核查,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及依据为满足以下一条或多条标准 的员工: 1. 技术研发负责人;
2. 核心专利的发明人;
3. 全面掌握公司技术、工艺、产品,对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 具有决定作用的员工.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及依据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 上市审核问答》之6中的要求. 苏陟先生为公司多个核心专利的发明人,并负责公司核心技术、工艺、产品 的研发,全面掌握公司技术、工艺、产品,对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 具有决定作用,为公司技术研发负责人. 高强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制订有关技术的愿景和战略,把握总体技术方 向,监督技术研究与发展的活动. 除苏陟先生、高强先生外,发行人其他研发技术人员未能符合发行人核心技 术人员的认定标准及依据,因此发行人将苏陟、高强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未将 其他研发技术人员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法律意见书 8-2-4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将苏陟、高强确定为核心技术人员,未将其他 研发技术人员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原因真实、合理.
(二)问题 9,请进一步说明
2015 年至
2017 年未申请发明专利,而在
2018 年集中申请的原因 回复: 信达律师查阅了发行人的专利权利证书及专利申请文件, 访谈了发行人总经 理、技术研发负责人、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 经核查了解,2014 年,发行人在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核心发明专利后,将 主要精力用于扩大生产和拓展市场.但与拓自达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后,发行人进 一步加强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意识,于是从
2018 年开始,发行人积极申请发明 专利以进一步保护公司知识产权.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