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7-03-01 |
1 - 临政办发〔2016〕4 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 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管委会,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临沂临港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4〕56 号)和临沂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 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5〕18 号)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市级有 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一、部门职责 市发改委: 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将建设 项目环境准入条件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负责推进中心城 区工业布局调整,加快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和 退城进园 ;
将企 业环境违法信息作为企业负面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目录. 市经信委: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规定淘汰落 后工艺、设备和产品,严格禁止新上限制类产品和产能;
会同 发改部门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负责车用油品治理工作;
对 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辐射无线电波非无线电设备的单位或个 人进行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依法查处涉及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和治安管理 案件;
加强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
及时受理环境保护等相关 部门移送的环境违法案件;
对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环境保 护执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相关 法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公共 安全管理,妥善处置因交通、火灾、爆炸和泄露等各类事故引 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做好机动车的定期淘汰工作,实施黄标车 淘汰,查验环保检验标志;
负责机动车载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依法查处无牌、无照、 -
3 - 无证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
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 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依法查处. 市监察局:对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 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市财政局:建立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对移交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用地合法性进 行检查;
负责露天采石场污染整治;
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 作,督促矿山企业对采矿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进行恢 复治理;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违法采石、 开矿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住建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及配套管网 的建设与改造,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城中村、老 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 溢流污染,实行雨污分流;
负责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负责建筑 工地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
负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市规划局:依法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