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7-03-01 |
6 - 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拟订全市环 境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 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 件的调查处理;
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 证制度,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
组织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
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负责工 业污染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 查,加强现场督查和随机抽查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对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执行情况,实施环 境行政执法后督察;
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会 同气象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按规定启动重污染 天气应急响应;
负责核与辐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负责环境 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 性监测;
负责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
对各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 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开展环境执法稽查;
协调辖 区内各级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市林业局:加强生态建设,开展造林绿化,提高全市森林 覆盖率;
组织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中林木损失种类、数额、 原因进行鉴定评估;
对管辖范围内的森林公园、林场、自然保 护区、湿地进行监督管理. 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督 -
7 - 管理,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监控;
加强对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矿 山企业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对政府责令关闭、关停拆除企 业依法及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工商局:对以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建筑物底层作为经营场 所的和内部设立可能产生油烟、噪音、异味污染以及存在安全 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的,严格审查住所(经营场所) 合法使用证明,依法登记注册,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 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对政府责令关闭、关停拆除企业依法及 时吊销营业执照. 市质监局:依法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的 违法行为. 市金融办: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经环保部门提示 告知或在监管工作中主动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环境违法违规 项目拟发放贷款的,应当及时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予发放 贷款;
已发放的,应当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限期收回. 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负责拆迁工地扬尘治理;
对拒不执 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 措施的,依法处理. 市公路局:加强途经饮用水源地的公路及桥梁养护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公路桥梁环境应急防护设施;
负责对公路施 -
8 - 工混凝土搅拌站污染治理监管. 市节能办:组织实施能源结构调整;
负责高污染燃料禁燃, 严格控制燃煤标准, 组织开展工业用煤和煤炭经营等专项检查. 市园林局:负责城区绿化及裸露地面扬尘治理;
负责对滨 河景区河滩内饭店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 确保污水不排入河道. 市畜牧局: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 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