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03-02 |
10 万元的罚款. 因乙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 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甲区环保局向甲区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经审查查明,甲区环保局直接采取报纸公告的形式 向乙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 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样直接采取公告形式送达. 乙公司认为其未收到上述 文书,甲区环保局公告送达方式违法, 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甲 区环保局则认为乙公司在现场 检查中暴力抗法且威胁执法人 员人身安全,该局迫不得已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案中,甲区环保局的文书送达方式是否合法成为争议 焦点. 《行政处罚法》 第40条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 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不在场 的, 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将行政 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按照民诉法的规定,送达有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邮寄送 达、电子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7种送达方式,这一顺序安排上也隐含了立法者对送达方式优先性选择 的倾向性意见. 环保行政机关应按照不同 情况选择适当送达方式,并严格按照法律要求送达,否则行政决定就会因送达程序违法面 临被确认无效的风险. 本案中乙公司并非下落不 明,甲区环保局在未穷尽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下采用直接公 告送达,违反了《民 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甲区环保局主张因现场检 查时乙公司暴力抗法且威胁执 法人员人身安全才直接采取公 告送达,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无法支持. 行政处罚决定经合法送达才 生效, 甲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 定未经合法送达, 并未生效.若 是乙公司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行政 处罚决定或确认该行政处罚决定 无效, 人民法院可判决确认该行 政处罚决定无效. 因本案系甲区环保局申请强制 执行案件, 法院只能以该行政处罚 决定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情形, 系无 效行政行为, 裁定不准予执行. 2.未提供证据证明, 法院无法支持 关于直接送达.民诉法解 释第一百三十一条新增人民法 院可以在法院和当事人住所以 外地点直接送达的规定.环保 行政机关可以通知受送达人到 环保行政机关领取文书,也可直接送达到受送达人住所以外 地点, 如其有代理人或指定代收人, 可以送交其代理人或代收人签收. 关于留置送达.民诉法解 释第一百三十一条新增在法院 或受送达人住所以外地点留置 送达的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参照适用.环保部门通知受送达 人到本机关领取文书,受送达人到达后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环保部门在受送达 人住所地以外地点向受送达人 直接送达文书,受送达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 采用拍照、 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 送达情况并签名, 即视为送达. 按照立法精神, 电子送达仅 限于不具重大法律后果的文书, 笔者认为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 决定书不宜电子送达.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 的, 可以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在特定情况 下不宜或者不便直接送达时,送达人将文书通过受送达人所 在单位转交的送达方式,仅适用于受送达人为军人或者被限 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还有公告送达,行政机关可以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 告, 也可以在报纸、 信息网络等 媒体上刊登公告, 公告期满, 即视为送达.但因效果较差,所以其仅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 明,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形. 4.给环保部门的4个建议 3.不同送达方式, 到底哪个优先? 信访人投诉沈阳车辆段夜间施工扰民, 执法人员几次上门 执法遭拒, 违法照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