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8-26 |
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5月30 日与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一拉溪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一拉溪镇政 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2017 年5月31 日签署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合同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物质多联产投资协议概述 合同:《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一拉溪镇 2*3MW 生物质电炭肥联 产项目投资协议书》 甲方: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一拉溪镇人民政府 乙方: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投资项目 为改善吉林省永吉县的生态,保护环境,在吉林市永吉县一拉 溪镇投资生物质循环再利用项目,即:以农林废弃物等为原料的综合 利用. 2.一拉溪镇提供的政策支持 1) 乙方项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使用的节能、 环保等设备设施,符 公告编号: 2017-045 合国家、省、市、县减免税政策条件的,甲方税务部门按照政策给予 减免. 2)该项目所缴纳增值税参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 优惠目录》 (财税(2015)78 号)缴纳;
企业所得税参照《中华人 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关 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的通知》(财税(2008)117 号)《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 号). 3)甲方负责将供水、输电、通讯、道路等管道设施铺设至乙方 规划红线处. 4)乙方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甲方应积极支持并协助办理 相关手续及申领相关政策补贴. 5)国家、省、市、县对该类项目有政策扶持的,甲方积极为乙 方项目争取扶持资金,配合乙方做好申请工作. 6)乙方在收储、运输秸秆过程中,甲方积极争取帮助乙方享受 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的补贴优惠政策. 7)支持乙方项目建设,在项目基础建设及运营阶段,对项目收 取的各项服务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当地最低标准收取.
二、项目合同情况 合作客户 合作项目 签订日期 公告编号: 2017-045 北京弘益热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锅炉低氮改造 2017.5.31 北京欣岳永兴热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锅炉低氮改造 2017.5.31
三、 签署合同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旨在抓住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以及响应国 家节能政策所带来的行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充 分利用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给优势、 区域优势及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各 种优惠政策,完善产业布局,扩大公司市场份额. 上述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并产生 利润,能有效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订的合同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 项目审批等实施 条件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 或终止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一拉溪镇 2*3MW 生物质电炭肥联产项目投 资协议书》
2、《北京弘益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锅炉低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
3、《北京欣岳永兴热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锅炉低氮改造工程施工合 同》. 公告编号: 2017-045 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