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7-03-20 |
(b)本集团将监督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否 已根延媚P褪杖∽什芾矸;
及(c)资产管理费乃经考 虑规模、条款、投资围及计划之具体条款及条件而厘 定. (b)资产托管费 (每日) = 前一天的委托资产净值x 0.08% ÷当 年历日总数. 资产托管费率0.08%乃依幸倒戏崖世宥. 期限: 合约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计一年内有效.如资 产委托人在合约届满前一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反对,合约将 以一年为周期进行延期.合同存续期间,资产委托人可以 提出终止合约的书面申请,经资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确 认无异议后确定合约终止日期.合约终止后,合约各方应 按照合约的约定对委托资产进行清算. -
3 - 风险回报描述: 计划的风险回报描述为 「相对高风险及相对高回报」 . 预期回报: 可浮动回报,并无保证溢利. 可供分配现金收益的构 成: 可供分配现金收益的构成为可向资产委托人分配的现金, 金额由已托管的委托资产在托管账户中的账面现金价值减 去委托资产应付全部税赋和费用后得出.收益分配后委托 资产的净资产值不得低於人民币30,000,000元. 提取委托资产: 於存入投资额起计3个工作日内不得提取委托资产.在合约 剩下存续期内,倘委托资产的净资产值高於人民币30,000,000元,部分委托资产即可提取,惟提取后的余下委 托资产净资产值不得低於人民币30,000,000元.倘委托资产 净资产值低於人民币30,000,000元,则不得提前提取委托资 产,但合约订约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约. 风险敞口和止损: 最初委托资产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元.计划已将委托资产 份额净值的止损值设为人民币0.80元,当计划的委托资产份 额净值於某个交易日触及止损值时,资产管理人需在触及 止损值后一天17点前通知委托人,经资产委托人与资产管 理人商议后,资产委托人有权要求止损平仓.本计划的平 仓线由管理人负责监控,托管人不进行监控. 订立合约的理由及益处 本集团有意透过订立合约,进一步提升资本使用率及提高投资回报.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 行董事) 认为,合约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 -
4 - 合约订约方的资料 本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制造轮式装载机及其他工程机械,亦制造驱动桥及变速箱,为轮 式装载机的主要部件. 龙工 (上海) 叉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分销叉车.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非 全资附属公司,获中国证监会许可从事向其客户提供特定资产管理服务业务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根泄沙闪⒅峙埔,主要从事银行及金融业务,包 括公众存款;
短期、中期及长期贷款;
国内外结算;
票卸矣胩;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服务及包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及金融债券;
银行间借贷;
外汇交易;
银行卡服 务;
信用证及担保服务;
收取应收款项及保险服务;
保管箱服务;
资信调查、谘询及见 证业务;
以及中国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上市规则的涵义 一项或多项有关合约项下投资额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订立合约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