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3-24 |
二、 康秦合伙是否存在 '
三类股东'
的情形 已经在 《 重组报告书》
第三章 / 一/
(一)/
8、其他事项 、
第三章 / 二/(十五)康秦合伙是否存在 '
三类股东'
的核 查 中予以补充披露. 十
三、 康恒环境收购了宣威市鸿志新能源有限公司、 榆树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 司和丽江鸿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相关会计处理 已经在重组报告书
第五章 /
三、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中予以补充披露. 十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已经在 《 重组报告书》
第五章 / 七/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中予以补充披 露. 十
五、 划拨用地相关问题 已经在 《 重组报告书》
第五章 / 九/
(一)/3/ ( 3)土 地使用权 中予以补充披露. 十
六、 康恒环境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相关情况 已经在 《 重组报告书》
第五章 / 十
二、交易标的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及资产评估情况 中予以补充披露. 十七 拟置入资产是否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全部环保批准文件 已经在 《 重组报告 书》
第五章 / 十
四、涉及立项、环保和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的报批事项 中予以补充 披露. 十
八、 康恒环境垃圾焚烧发电领域 PPP 相关相关情况 已经在 《 重组报告书》 第 六章 / 十
一、关于标的公司 PPP 项目相关事项的说明 中予以补充披露. 十
九、 垃圾焚烧发电运营业务收入预测情况 已经在 《 重组报告书》
第八章 / 四/
(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业务收入预测的合理性分析 中予以补充披露. 二
十、 EPC 收入预测情况 已经在 《 重组报告书》
第八章 / 四/(十一)EPC 收 入预测的合理性分析 中予以补充披露. 二十
一、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