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7-03-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一九年三月 关于四通股份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 本独立财务顾问 )受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通股份 、 上市公司 、 公司 )委托,担 任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或 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 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对四通 股份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四通股份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 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 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 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 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核查意见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核查意 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3、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对四通股份全体 股东是否公平、合理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发表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 不包括应由四通股份董事会负责的对本次交易事项在商业上的可行性评论, 不构成对四 通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 对投资者依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 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下述假设前提之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 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各方 关于四通股份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友好协商.

5、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 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四通股份董事会发布的关于终止重大 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 关于四通股份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 本独立财务顾问受四通股份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核查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原因,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