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7-03-24 |
三十
九、 其他应收款相关情况 已经在《重组报告书》 第十一章/四/
(一)/
5、 其他应收款明细及可收回性分析 ;
6 四
十、 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明细情况 已经在《重组报告书》 第十一章/四/
(一) /
6、建造合同形成资产的明细构成合计、会计核算方式 中予以补充披露;
四十
一、 1)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以 BOT 方式运营的项目名称,项目进展,会计 初始入账时点或预计入账时点、确认金额、确认依据及合理性.2)结合康恒环境的业 务流程和业务实质,补充披露 BOT 项目相关的会计处理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 运营情况,补充康恒环境 BOT 运营项目相关的会计处理政策是否与可比公司具有一致 性. 已经在《重组报告书》 第十一章/四/
(一)/
7、BOT 项目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及 BOT 运营项目相关的会计处理政策 中予以补充披露;
四十
二、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变动表及勾稽关系及无形资产摊销的测算、珠海项 目、宁波项目和承德双滦项目的初始入账价值,预计摊销期限,并对报告期内摊销费用 的合理性进行测算已经在《重组报告书》 第十一章/四/
(一)/
8、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 的勾稽关系及无形资产摊销的测算 中予以补充披露;
四十
三、 康恒环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情况 已经在《重组报告 书》 第十一章/四/
(三)/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中予以补充披露;
四十
四、 补偿义务人在股份锁定期对外质押本次交易所得股份的安排 已经在 《重 组报告书》 第十五章/十一/
(三) 补偿义务人就本次交易所得股份在锁定期的质押安排 中予以补充披露;
四十
五、 康恒环境纳税相关情况 已经在《重组报告书》
第五章/十
七、纳税情况 及相关税务处理 中予以补充披露;
四十
六、 拟置入资产目前已签订的及拟签订的对其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情况 已经在《重组报告书》 第十五章/十
二、重要合同 中予以补充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7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1 月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