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03-26 |
7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山东鲁能集团总公司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枣庄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 现作如下修订: 公司的发起人为(依当时名称) 山东省电力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曾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名 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山东鲁能开发总公司(曾更名为山东鲁能集团总公司、山东鲁能集团有限 公司,现名为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枣庄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 2. 原章程第十五条第二款为: 公司成立时的股本结构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持有 2,904,472,000 股, 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75.93%;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794,047,4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0.76%;
山东鲁能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山东鲁能集团总公司) 持有 86,536,800 股,占公司 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27%;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0,0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0.52%;
枣庄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持有 20,0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0.52%. 现作如下修订: 公司成立时的股本结构为(依当时名称) :山东省电力公司持有 2,904,472,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75.93%;
山东省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持有 794,047,4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0.76%;
山东鲁能开发总公司持有 86,536,8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27%;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0,0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
8 普通股总数的 0.52%;
枣庄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持有 20,000,000 股,占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0.52%. 3. 原章程第十六条为: 公司成立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 批准,公司发行并超额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 1,431,028,000 股;
前述境 外上市外资股发行完成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授权 的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发行普通股 765,000,000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 资股(或简称 A 股 )569,000,000 股,向非上市内资股股东中国华电集 团公司定向配售 196,000,000 股. 公司经上述增资发行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021,084,200 股, 其中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持有 3,011,075,43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 数的 50.009%;
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 1,009,980,77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 通股总数的 16.774%;
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 569,000,000 股,占公司 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9.45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 1,431,028,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3.767%.
2006 年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特别 决议批准,并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公司的流通 A 股股东每持 有10 股流通 A 股获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枣庄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支付的
3 股股票, 获付的股票总数为 229,500,000 股. 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021,084,200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 股股东持有 4,590,056,2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76.233%;
境 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 1,431,028,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23.767%. 现作如下修订: 公司成立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 批准,公司发行并超额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 1,431,028,0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