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4-02 |
(九)进一步优化 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审核程序.发行主管部门应根据资产证券化业务 规定,对申报的 PPP 项目进行审核和监管.对于各省级财政部门推荐的项目和中国政企合 作支持基金投资的项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等单位要研究建立受理、审核及备案的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提高注册、备案、审核、 发行和挂牌的工作效率. 要根据 PPP 项目证券化开展情况, 进一步完善资产证券化制度体系, 指导有关单位研究完善自律规则及负面清单.
四、着力加强 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
(十)切实做好风险隔离安排.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要严格 按照资产证券化规则与相关方案、合同约定,合理设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交易结构,通 过特殊目的载体(SPV)和必要的增信措施,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在基础资产与 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资产之间做好风险隔离.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要配合中介机构履行 基础资产移交、现金流归集、信息披露、提供增信措施等相关义务,不得通过资产证券化改 变控股股东对 PPP 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项目运营责任,实现变相 退出 ,影响公共 服务供给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资产证券化产品如出现偿付困难,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按 照资产证券化合同约定与投资人妥善解决,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不承担约定以外的连带偿 付责任. (十一)合理分担资产证券化的成本收益.PPP 项目公司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成本应当由 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不得将发行成本转嫁给政府和社会资本方. 鼓励 PPP 项目公司 及其股东通过加强日常运营维护管理或者提供合理支持, 为基础资产产生预期现金流提供必 要的保障,PPP 项目公司及其股东可综合采取担保、持有次级等多种方式进行增信,避免单 一增信方式增加对项目公司或股东的负担.PPP 项目公司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化负债 结构的,节省综合融资成本带来的超额收益,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十二)切实防范刚性兑付风险.PPP 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 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履约管理, 以PPP 合同约定的支付责任为限, 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评价结 果进行支付(含使用者付费项目),保障社会资本方获得合理回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 责任,由特殊目的载体(SPV)以其持有的基础资产和增信安排承担,不得将资产证券化产 品的偿付责任转嫁给政府或公众,并影响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供给.
7 (十三)充分披露资产证券化相关信息.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应做好尽职调查, 确保 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相关政策要求.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原始权益 人)、管理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规定,在PPP 综合信 息平台以及市场认可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项目实施信息、资产证券化年度管理报告、收益 分配报告等信息,确保项目实施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开透明、有序实施,接受社会和市场监 督. (十四)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不动产投 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鼓励各类市场资金投资 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大 PPP 项 目资产证券化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各方资产证券化业务操作能力.财政部、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证监会建立完善 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协同管理机制,加强沟通合作,实现 PPP 项目 实施和风险监测信息共享. 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要高度 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 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推动 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持 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